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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莆田又一个地方拆迁补偿方案出炉
为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莆政综〔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征地拆迁涉及秀屿区笏石镇篁山村等村庄,征地拆迁范围为:东至城港大道、南至规划红线范围、西至莆永高速、北至规划南二路范围(以红线划定范围为准)。
秀屿区人民政府委托项目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简称为征迁人;征迁红线范围内被征地拆迁的单位和个人,简称为被征迁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一)征迁人与被征迁人原则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莆政综〔2017〕37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协商、签订协议;协商不成的,由征迁人报请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被征迁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按照本方案的有关条款进行协商,签订协议。
(二)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补偿项目为:旧房补偿款、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其他项目补助费。
旧房补偿款包含:房屋征迁补偿款、装修补偿款、埕空地、构筑物、附着物补偿款、房前屋后果杂地和果树补偿价。
房屋征迁补偿款:按房屋重置价格(见附件7)结合房屋成新程度评定标准(见附件8)及房屋耐用年限(见附件9),重置价具体标准见下表:
(二)畜舍、禽舍等临时简易搭盖建筑物按其建筑面积70-100元/㎡予以补偿,室外厕所、杂物间等附属房按建筑面积100-120元/㎡给予补偿,但均不予安置。
(三)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含埕地)按200元/㎡予以补偿,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含埕地)按67.5元/㎡予以补偿。
(一)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搬迁补助费按被征迁主房的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每次4元/㎡,生产、营业用房每次5元/㎡,仓储、办公用房每次5元/㎡,支付两次的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小于200元/次的,按200元/次计。
(一)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由被征迁人自行过渡,临时过渡期限暂定为36个月,过渡期限按实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自交付被征迁房屋之日起至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并通知被征迁人结算之日止。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迁主房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4.0元/㎡。被征迁主房的建筑面积低于3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30㎡计算。因征迁人的责任造成逾期安置的,征迁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现房安置的,征迁人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以有线电视收视证为凭),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按一次计算,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按两次计算。(三)
(一)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或有权机关批准的建房用地手续等有效证件。
(三)《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房审批手续虽不健全的,但经历次清房(1982、1986、1991、1997)或两权发证处理并补办有关手续和补交了款项的房产。
(四)历年经国土、建设等部门行政处罚到位(含提供相应正式财经票据原件等),一直作为住房使用且只有一处住房的房产。
(六)卫星影像图修测版(二)上有建筑图斑的主房建筑,且不符合本条(一)至(四)款规定条件的主房建筑,
卫星影像图修测版(三)上有建筑图斑的主房建筑,按不高于实际丈量面积的30%予以安置(确系在有合法权源手续的主房上加层,加层部分按不高于50%给予安置);卫星影像图修测版(三)之后无审批建设的房屋建筑,一律不予安置。如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并交房的,未安置部分按不高于重置价结合成新50%货币补偿,不享受作价补偿金、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奖励金等。(七)
房屋征迁补偿采取房屋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三种安置方式,由被征迁人自主选择。
被征迁主房(以合法权源手续为依据)整幢为一层的,按被征迁主房建筑面积的1.3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主房整幢为二层的,按被征迁主房建筑面积的1.1倍予以安置;被征迁主房为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按1:1给予安置。
1.适用对象:有合法产权、无纠纷的被征迁人。被征迁人另有一处达到法定用地标准的住房且达不到分户要求的,或旧房建筑面积小于30㎡,或安置后剩余面积少于30㎡的,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2.作价补偿金:被征迁人可享受的安置面积部分(即按产权置换方式可获安置的全部面积,下同)除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外,综合考虑房屋坐落区域地段等,由征迁人再给予作价补偿金2400元/㎡。
3.全货币化奖励金:被征迁人选择全货币化安置的,可享受的安置面积除享受作价补偿金外,再给予不高于1500元/㎡的全货币奖励金。
4.被征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后,不得再申请建房用地,凡违法占地建房的,应依法予以拆除或没收。
(一)安置房的建筑结构、面积、层数、朝向及户型等以最后批准的建筑方案及施工图为准,安置房位于项目范围内。安置房配建社区邻里中心,产权归村委会(居委会)所有,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办公、活动中心等。
(二)安置房建设标准: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配置电梯,工程质量以验收合格为准,外墙以规划设计为准,内墙面为砂浆打底,楼面为钢筋混凝土楼板,入室门安装防火门,外墙铝合金门窗,不安装内门窗,工具间安装电动卷帘门。
(三)分户原则:以户为单位,但同一户口簿多子女的家庭,截止被征迁当年度的12月31日已年满18周岁的男性家庭成员,由被征迁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征迁人同意后可以分户;家庭成员不同代之间不得分户安置。按子女分户的,父母居所随同子女居住,不另行分户安置。对入赘的家庭,子女跟随女方的姓氏且计生纳入女方所在村委会管理的,方可分户。
(四)选房规则:选址产权置换的被征迁人按照抽签决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在选择安置房时,应选择最接近于被征迁人产权置换面积的安置房进行产权置换,应安置的建筑面积不足于最小户型面积一半的原则上不予安置,小于可安置面积部分按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五)特殊人群安置:被征迁人为没有居住房屋或未达到安置条件的低保户、五保户按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六)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由征迁人统一办理,被征迁人应予协助办理。办理“不动产权证”所应交纳的税费,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征迁房屋的权属证件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统一收回注销,应安置面积部分免收**费用;超过应安置面积部分**费用一律由被征迁人自行承担。
(七)安置房水、电、燃气立户由征迁人统一办理,办理产生的费用一律由被征迁人自行承担,在交房时一并结算。
(一)套房计价标准:安置房面积与应安置面积相等的部分,多层安置房按安置价1300元/㎡,高层安置房按安置价1600元/㎡计价;个别因结构原因超过应安置面积15㎡以内(含15㎡)的部分,多层安置房按优惠价1600元/㎡,高层安置房按优惠价2100元/㎡计价;其余超面积的部分,根据安置房市场评估价另行公布。
(二)层次差计价办法:以房屋第一层至第七层为基准层,自第八层起计取层次差,第八层至第二十一层的层次差为每层递增25元/㎡,第二十二层及以上的层次差为每层递增15元/㎡。
(三)安置房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设有少量工具间,工具间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工具间安置价5000元/㎡,工具间采取申购方式,按照选房顺序每户可申购1坎,购完即止。地下室除公共用房外,其余部分设置为停车位,每个停车位面积以设计面积为准,停车位价格为60000元/个,申购完为止。停车位不得改变用途和任何围护。安置房自来水、照明线路送到户外,室内费用由被征迁人自行承担。
(一)房屋征收面积和货币补偿确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完成被征收房屋面积、补偿金额和选择安置房套数的确认,安置房面积暂按每套130平方米计(每平方米暂按1800元,待交房结算后多退少补),主房面积扣除安置面积剩余部分自动转为货币补偿方式,并签署《征迁房屋面积确认书》。
(二)搬迁交房:被征收人应在征收部门通知搬迁5日内完成搬迁,并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完整交付征收实施单位拆除。
(三)签订协议:征收部门完成安置房设计及规划审批后另行通知被征收人在指定的签约期限内办理安置房选房签约,并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凡在征迁人公布的丈量评估期限内按时配合完成丈量评估的,在签约时按被拆迁主房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给予50元/㎡的奖励。2.
:在征迁人公布的第一阶段期限内签约的,按被征收合法房屋建筑面积奖励200元/㎡;在第二阶段签约的,按被征收合法房屋建筑面积奖励100元/㎡。超过期限签约的不享受签约奖励。3.
:在征迁人公布的交房期限内交房的,按被征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奖励200元/㎡,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天扣除20元/㎡;超过五天交房的,扣除全部交房奖励金。(二)奖励金兑现方式
征地红线范围内经依法审批、注册、登记、纳税并在依法审批的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工矿仓储企业的补偿标准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片区改造工业用地收回收储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9〕47号)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
(一)选择全货币补偿方式的。货币补偿款在签约并办理交房及水电销户手续后90日内由征收人支付给被征收人。
(二)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在签订《征迁房屋面积确认书》后,房屋征迁补偿款与安置房价款对抵后,剩余款项在90日内由征收人支付给被征收人;不足款项(差价款)由被征收人在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按实结算,付清余款。
货币补偿款在签订《征迁房屋面积确认书》及交房后90日内由征收人支付给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款包含选择货币补偿部分的旧房补偿款、作价补偿金、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
在选房并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后,房屋征迁补偿款与安置房价款对抵后,剩余款项在90日内由征收人支付给被征收人;不足款项(差价款)由被征收人在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按实结算,付清余款。房屋征迁补偿款包含产权置换部分旧房补偿款、搬迁补助费、奖励金、临时安置补助费、构筑物和附着物补偿款以及装修补偿款等。
区电商物流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范围内房屋签约的现场认定,以及在安置方案、补充规定内的认定并签署相关认定表。具体认定人员由区电商物流园区项目所在村主干、区电商物流园区项目小组成员组成。
产品型号 | BH10S/BH10L | BH20S/BH20L | BH30S/BH30L | BH60S/BH60L | BH100S/BH100L |
产品容量 | 1KVA/0.8KW | 2KVA/1.6KW | 3KVA/2.4KW | 6KVA/4.8KW | 10KVA/8KW |
整机特性参数 | |||||
整机体制 |
双转换高频在线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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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结构 |
采用塔式和机架式结构设计 | ||||
整机满载效率AC-AC | >90% | ||||
噪音(距离前面2米) | <50dB | ||||
工作温度 | 0~40℃ | ||||
储存温度 |
-15~60℃(不含电池) | ||||
湿度 |
<95%无冷凝 | ||||
安全标准 |
GB/T14715 | ||||
电磁兼容标准 | EN50091-1/2 | ||||
保护功能 |
过载、短路、过温、市电过高/过低、电池过高/过低 | ||||
直流启动功能 |
具备 | ||||
配接发电机功能 |
具备 | ||||
手动旁路 |
无 |
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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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 | LCD:市电下UPS运行状态、逆变状态、旁路状态、电池状态、电池量、负载量、故障信息等 | ||||
声光报警 |
自动 | ||||
静音 |
自动 | ||||
输入特性参数 | |||||
输入电压范围 |
100%负载:180~300Vac,50%负载:110~300Vac |
175~280Vac | |||
输入频率范围 | 50/60Hz(自适应) | ||||
输入功率因PF |
0.99 | ||||
总谐波失真(THDI) | <5% | ||||
输出特性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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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电压 | 220Vac | ||||
输出功率因数 | 0.8 | ||||
输出电压稳定度 |
220Vac±1%(静态负载);220Vac±2%(50-0%负载跃变);220Vac±5%(100-0%负载跃变) | ||||
输出频率(市电) |
46Hz≤输入频率≤54Hz时,输出和输入保持一致;输入频率小于46Hz或大于54Hz时输出频率锁定在50Hz | ||||
输出频率(电池) | 50Hz±0.2% | ||||
输出波形 |
纯正弦波 | ||||
失真度 |
<1%(线性满负载),<3%(非线性负载) | ||||
过载 |
>125%过载运行时间大于30秒; >150%过载运行立即转旁路关机 |
>120%过载运行时间30秒; >150%过载运行立即转旁路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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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值因数 | 3:1 | ||||
逆变效率 | >90% | ||||
短路 |
电路自动保护,输出为零 | ||||
输出异常 |
逆变器输出自动闭锁保护 | ||||
噪声抑制 |
EMI/RFI滤波器 | ||||
电池过低 |
关机保护 | ||||
动态响应 |
满载3%,稳定时间为20毫秒 | ||||
自动重新启动 |
具备 | ||||
软件设定开/关机 |
具备 | ||||
旁路特性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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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旁路转换时间 | 0ms | ||||
静态旁路输入范围 | 80Vac±5%~285Vac±5% | ||||
旁路逆变转换时间 | 2ms | ||||
电池特性参数 | |||||
电池类型 |
密封铅酸免维护电池 | ||||
标配电池额定电压、节数 |
12V/7Ah×2/3节 |
12V/7Ah×4/6节 | 12V/7Ah×6/8节 | 12V/7Ah×16节 | 12V/7Ah×16节 |
标配电池额定备用时间 | 5-15min | 5-15min | 5-15min | 5-15min | 5-15min |
长延时电池额定电压 | 36Vdc | 72Vdc | 96Vdc | 192Vdc | 192Vdc |
标配充电电流 |
1A | 1A | 1A | 1A | 1A |
长延时充电电流 |
4A | 4A | 4A | 4A | 4A |
接口特性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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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接口 |
RS232标配;/SNMP/RS485/干接点(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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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软件 | 具有各种操作系统下的监控管理,市电及电池状态、市电故障、电池电压低、遥控关机、控制菜单 | ||||
物理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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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机尺寸mm(深×宽×高) |
405×145×220 |
465×190×345 | 465×190×345 | 500×240×620 | 500×240×620 |
净重量Kg |
10.5/12 | 22.5/25 | 27.5/29.5 | 60 | 57 |
长机尺寸mm(深×宽×高) |
405×145×220 | 465×190×345 | 465×190×345 | 500×240×460 | 500×240×460 |
净重量Kg | 6.5 | 12 | 12.5 | 18 | 20 |
购买人 | 会员级别 | 数量 | 属性 | 购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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